一、申请条件
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、文化、体育、学术等交流活动,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、采访的。
二、受理机关
(一)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
(二)申请人向工作所在地、组团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。
三、申请材料
(一)填写完整的《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》一份
(二)符合《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》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(免费照相的无需提交)
(三)居民身份证
(四)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《赴台批件》
(五)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、人民武装警察、军校学员还需提交相应身份证明:
1.军官证
2.士兵证
3.警官证
4.军校学员证
(六)申请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
往来台湾通行证持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申请换发:
1.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,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。
2.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
3.确需换发的其他情形
申请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,除提交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相关申请材料外,还需提交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。
(七)申请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
往来台湾通行证持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申请补发:
1.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。
2.确需补发的其他情形
申请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,提交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相关申请材料;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的,还需提交损毁的往来台湾通行证。
四、办理时限
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签发。其中,受理1个工作日内,审核2个工作日内,审批2个工作日内,制证3个工作日内。
五、紧急办证情形
申请人因奔丧、治疗重症、探望危重病人、处理境外突发事件、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、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、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申办出入境证件的,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加急办证服务,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。
六、收费项目、标准、依据
证件种类 |
项目 |
收费标准 |
收费依据 |
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应邀签注 |
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|
每张80元 |
发改价格 〔2017〕1186号 |
一次签注 |
每件15元 |
多次签注 |
每件80元 |
七、全区各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电话
单位 |
电话 |
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|
0771—2891580(工作时间)、 2891260(非工作时间) |
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|
0772—2626117、3891588 |
桂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|
0773—5829930 |
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|
0774—2022070 |
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|
0779—2092570 |
防城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|
0770—6126501 |
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|
0777—2558993 |
贵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|
0775—4568571 |
玉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|
0775—2824271 |
百色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|
0776—2848818 |
贺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|
0774—5136800 |
河池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|
0778—2285783 |
来宾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|
0772—4213390 |
崇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|
0771—7968292 |